东营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东营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设消防设施操作员初、中、高级培训。校区建筑面积1300㎡,配备独立的理论多媒体教室和标准化实操教室、理论实景考场和消防设施操作员实景模拟系统。教学管理规范,主要开设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社会消防科普等课程。
东营开发区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原东营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于2017年经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消防支队批准设立的专业从事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东营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培训科目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初级、中级、高级)
消防设施操作员是指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分为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目前,清大东方消防学校是全国第一批拥有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
注册消防工程师培训(考前辅导)
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火灾事故技术分析、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清大东方消防学校的师资力量完全有能力开展此类国家考试考前辅导培训。
消防员培训(初级、中级、高级)
灭火救援员是指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和应急补助的消防人员。分为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清大东方消防学校目前也已经取得了初级灭火救援的培训资格。
专职消防队伍托管
围绕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训练、使用、保障工作,提供专业托管业务。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公安部等九部委《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公安部等三部委《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公消〔2011〕213号)等法律、法规对消防教育培训的要求,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负责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的从业人员和消防安全监测执业人员,建设工程设计人员,社会单位员工、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动火)作业人员等32类社会群体,清大东方消防学校均能够开展消防专业培训。
清大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始建于2006年,是一家连锁型集团化消防安全教育平台,经过10年的发展,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成155所直营学校,实现神州覆盖、百校直营、大师齐聚,集团年培训量数十万人,累计培训量超百万,向社会输送大量消防行业精英人才。超强的综合实力和优质的质量在消防行业有口皆碑,被誉为消防培训的专家和消防人才的摇篮!
培训项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前培训,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安全管理员以及社会化消防安全培训。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东四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西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