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有关政策问答
1、高中段教育
高中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技术教育的一部分,主要由中等职业学校承担。中等职业学校主要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可以升入高等专科院校、本科院校,可以直接就业。
2、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是指以培养专科层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连贯式五年制教学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形式包括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
3、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
五年一贯制由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包括高等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举办。
三二连读由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举办。
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不再举办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举办三二连读的中等职业学校应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以上。
4、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录取
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考生,同时可兼报普通高中,须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建统一的中考招生平台招考,择优录取。
三二连读由联办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主,学生的录取通知书须由中等职业学校和联办高等职业学校共同盖章。
5、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籍管理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前三年由招生学校通过驻地教育行政部门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纳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管理;后两年进入高职阶段学习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注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
三二连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不再转入高职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办理毕业手续。拟转入高职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提供学籍名册,经联办的高等职业学校测试或审核,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6、职业教育“3+2”分段培养
“3+2”即专科+本科,参加夏季高考的考生,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录取,以专科生身份进入试点高职高专院校学习,前3年在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第3年经考核测试,择优选拔部分学生进入衔接本科高校学习2年。
7、职业教育“3+4”分段培养
“3+4”即中专+本科,初中毕业生进入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考核测试,择优选拔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学习4年,系统培养本科层次实操技能优秀、专业理论扎实的应用型技能人才。
8、春季高考
山东省春季高考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由山东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要为高职院校选拔合格生源。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兼报夏季高考。从2014年开始,山东春季高考将分两次开始,将采取“知识+技能”考试模式。春季高考将实行总分750分制,英语占80分,语文、数学各为120分,专业知识200分,专业技能230分。专业类别划分为农林果蔬、畜牧养殖、资源环境、土建水利、信息技术、电力电子、机电交通、制造维修、化工医药等17个专业类别安排招生。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的第二个周六、周日。
9、高等职业院校单招
单招,即为单独招生简称。概括而言,就是高职高专层次的自主招生。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学生入校后与统招的学生待遇相同。
10、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
根据《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凡参加我省当年春季或夏季高考(以下统称“高考”)取得成绩且在高考统招批次录取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向纳入试点范围的高职学校申请注册入学。
凡已在高考统招批次录取时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申请注册入学。
注册入学招生计划与统一录取招生计划性质相同,考生入学后的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
凡注册入学录取的学生,只能在注册入学试点的专业范围内相互调剂,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专业学习。
11、初中起点五年制(3+2)高等师范教育
初中起点五年制(3+2)高等师范教育是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的一种培养模式。其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学制五年,其中3年中专教育、2年专科教育,由省教育厅统一注册学籍。前三年为中专教育阶段,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资助和免学费政策,后两年为高等教育阶段,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助学贷款、学生生活补贴等方面相应政策。
12、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13、国家助学金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有中职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家庭比较困难的学生除享受国家免除学费的政策外,还可以申请国家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不超过在校生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