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介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人社部副部长汤涛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多次强调要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增强就业人员技能;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人社部在广泛调研、认真研究、深入论证基础上,研究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建议,并对全国开展有关工作进行准备和安排。4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措施,审议并原则通过《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送审稿),文件即将出台。
在制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措施中,我们主要考虑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立足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人才队伍建设三个工作维度;兼顾当前和长远,既着眼于当前就业和经济形势,同时也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关键要抓住两点:一是确保培训规模。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明确今年补贴性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三年内补贴性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二是促进劳动者、培训主体、政府三方积极主动参与。明确培训的重点群体是职工,兼顾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用政策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支持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民办培训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发挥政府引导激励作用,支持地方调整和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培训并获得补贴。在全国范围内,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设立专账,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同时,强化资金监管和使用情况公开,加强培训质量监管,确保行动顺利实施。
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工作任务之一。下一步,人社部将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用,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促进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政策,用足用好政策。
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三是指导地方结合实际做好组织落实工作,不断取得工作成效。
人社部将有哪些具体举措做好这个行动的组织落实?
这个问题是我们制定文件政策过程中反复研究的一项工作,政策的制定实际上要着眼于措施的实施和落实。从人社部来讲,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共同做好行动的落实。重点在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这项行动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这是职业技能培训非常重要的一个考虑。要稳定就业,“六稳”的第一稳就是稳就业,要促进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对近三年的培训数量、人才结构这些指标,我们都做了反复测算。我们的行动计划着眼于2019年到今后三年,确定合理科学的目标,可操作、可检验。
二是充分调动劳动者和培训主体积极性。特别是技能劳动者的积极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广泛动员企业职工、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残疾人、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这些重点群体的积极性要调动起来。另一方面是调动培训主体积极性,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院校的基础作用、社会培训机构的支持作用。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行动方案的制定实施要立足于解决长期以来培训工作当中,比如说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强、培训周期短、中高级的提升培训少等问题来做好工作。在资金供给上,落实、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和赋予地方权限的新政策,也就是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和就业补助资金等可以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要加大统筹力度。同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加强监管。一方面要放开,一方面要监管,保证资金安全。
四是明确责任,建立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机制。部里还要明确在国务院的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框架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这项事业的发展。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具体的措施。请问研究这些政策措施是针对哪些现状?预期将有哪些效果?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就是针对现在存在的这些问题。如果概括来讲是三个方面:
第一是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既要看到眼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但不仅限于这些问题还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的需要。从当前工作来讲,感受很明显的是就业难、招工难,就是“有人无事做和有事无人做”并存的现象比较突出,我们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结构性就业矛盾比较突出”,我们要针对这个问题来解决问题。人员和岗位的匹配度要提高,怎么提高?要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加强,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培训来解决这个矛盾。长远发展来讲,主要针对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也就是支撑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有一批高技能人才。
第二是着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这些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比较快,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尽管取得了很大成绩,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现在培训的供给能力还是有些不足。关于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我们也开过吹风会,职业技能培训要着眼于培训质量提升,从而推进职工和重点就业群体技能的提升。同时,推进这项工作中还要有改革创新的举措,比如质量评估、工作监管,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保证资金的安全。
第三是面向职工、兼顾其他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4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时指出,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既是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也是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要为国家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从无技能到有技能、从低技能到高技能,在这样一个扩大和提升过程中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也实现促进人的发展。
刚才提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主要面对重点群体,请问都有哪些重点群体?如何针对这些重点群体切实有效开展培训工作?
这个问题涉及到培训对象以及如何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的问题,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想从“培训谁”和“如何开展培训”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明确“培训谁”的问题,这是培训工作的重要基础。结合当前就业和经济发展形势,我们在行动方案中确定培训重点人群是企业职工,特别是困难企业职工,以及作为劳动力市场主体的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两后生”、退役军人、贫困劳动力群体,并且兼顾其他各类劳动者。
根据我们工作中的经验,开展这些群体的培训工作存在一些难点:
一是有的劳动者知识水平有限、学习能力不足、职业素养不高、就业流动性大,有的培训意愿不强,所以给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带来了难度。
二是一些培训项目的设置、培训内容的安排没有紧跟就业需要,与就业需求相脱节。
三是培训补贴政策不完善,对劳动者和培训机构的吸引力不强。
所以我们针对这些难点一方面优化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把这些重点群体都纳入培训补贴的范围。同时完善企业、劳动者、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培训的政策措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我们重点研究了“如何开展培训”的问题。用高质量的培训吸引劳动者参加培训,提高培训促进就业的实际效果。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一步要指导各地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信息开展培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当前养老护理、婴幼儿照护、生活服务以及车工、铣工等生产制造和生产服务等领域的缺工情况十分严重,同时新兴职业不断涌现。各地方要根据当地就业和产业发展的需要,以及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情况,制定职业培训补贴目录,引导劳动者按需选择培训项目,引导培训机构按需开展培训。
二是以提升技能为核心,同时加强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岗位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要深化校企合作,推动培训项目与市场需求相对接、培训内容与岗位需求相对接、实操实训与生产实际相对接。同时结合近年反映的问题,要着重强调通用职业素质的培养和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的培训,促进劳动者更好地适应就业需求。
三是创新培训模式。要加快工学一体化教学、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培训模式,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丰富、多样、便利的职业培训服务,适应他们个性化的培训需求。
能否介绍一下当前技能人才的市场供需状况是怎样的?不久前,人社部向社会公布了一批新职业,他们和新兴产业呈现密切相关的特征。在职业技能培训当中,会不会在产业方面预计将会有所侧重?
从人力资源市场的供需情况来看,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面临着十分短缺的情况,存在就业难、招工难的问题。
技工求人倍率近些年一直维持在1.5以上,高技能人才求人倍率维持在2以上的水平,而且技工的短缺,从过去的东部沿海地区逐步蔓延到中西部地区,从过去的季节性演变为经常性,我们在各地调研中,都发现高级技工严重短缺问题,普通技工包括生活服务业的一线技工也是十分短缺。
这种情况下,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把城乡各类劳动者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范围。通过政府的激励引导,充分调动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发挥社会培训机构的支持作用,全方位提升各类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以适应就业工作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技能人才支撑。
在培训工作中,我们深深感受到,目前职业标准不断地在变化,所以我们要加快职业技能培训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用职业标准引领和带动职业培训标准的完善。特别是职业技能培训要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开展培训。
前段时间,人社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了13类新职业,这些新职业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形势下,在就业创业的新业态发生重大变化下涌现出来的。经过专家的评估论证我们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新职业对于各类劳动者就业的促进、职业的选择,以及培训机构下一步的发展方向,都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所以,下一步,要不断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动态发布新职业,把就业量大、技能水平高、能够反映最新产业发展的新职业不断开发出来,同时,不断加强职业标准的修订和完善,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标准化水平,全面提升各类劳动者的技能水平。
请问新的政策措施将如何调动劳动者、培训机构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使各方都能够更好地参与到这项行动中来?
职业技能提升的重点就是要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激励,发动劳动者和各类培训主体大规模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根据近些年部分地区创新探索的实践经验来看,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突破:
一是要激发各类培训主体的积极性。培训主体主要包括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从院校上来讲,我们用政策推动职业院校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发挥好职业院校的高质量培训作用。在核定职业院校的绩效工资总量时,提出要向承担职业培训任务的单位倾斜,鼓励院校开展培训。从企业方面看,明确提出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大力兴办职业技能培训,可以对企业开展培训给予政策支持。在社会培训机构方面我们要广泛动员各类机构,特别是民办机构全方位参与职业培训。我们提出民办培训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要和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二是要优化培训补贴政策。要把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全部纳入培训补贴的范围。目前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这些群体都可以享受到免费的职业培训。从企业职工来看,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在岗职工参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培训以及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能够相应获得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资金政策的支持,所以在职工培训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政策上的普惠性和全覆盖。优化政策方面,这次的职业培训行动方案还给基层预留了非常大的空间。我们支持地方政府不断地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省级以上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可以调整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对地市级以上的部门可以确定职业培训的补贴标准,对县级以上政府可以对培训资金和项目优化整合,这些政策赋予地方很大空间和权限。
三是要加强资金支持和保障。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特别是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全力支持企业职工包括其他重点就业群体的培训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工作可以按照规定多方筹集资金,统筹使用,发挥好资金效益,把资金用好用足。
人社部副部长汤涛提到
刚才我们讲“培训谁”,就是职工、重点就业群体、贫困劳动力。
“谁培训”,就是企业这个用人主体要培训,再就是院校,包括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以及社会培训机构。要充分发挥民办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对于组织培训和培训对象,我想讲一句话:“技能同样可以成材,技能同样可以脱贫,技能同样可以成功”。所以,要在全社会积极引导或者倡导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