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新政覆盖技工院校毕业生
济南住房公积金支持应届毕业生"青春聚济,筑梦泉城"实施办法,是为助力济南市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国家级试点,构建青年优先发展、促进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选择济南就业创业。
该办法适用于选择济南就业创业的驻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及与济南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开设公积金账户的非驻济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办法执行3年,即2023年至2025年。
为毕业生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首次缴存补贴300元/人,留济缴存补贴1200元/人)和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20万元的额度支持。
毕业生享受支持政策:
1、首次缴存补贴。毕业生留济就业创业的,毕业当年年底前在济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符合在济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条件。年底前提交领取首次缴存补贴申请,经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将首次缴存补贴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2、留济缴存补贴。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一年内且在济连续缴存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毕业次年7月份前将留济缴存补贴一次性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3、贷款额度支持。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5年内在济南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的,单笔贷款可在实际可贷金额基础上增加最高20万元的贷款额度支持。
延伸阅读:
全省首创!济南给应届毕业生制定专门住房公积金政策
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人才集聚高地。按照济南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部署,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助力人才实现"安居梦"。在成功争取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城市,顺利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优化推出"五心"租房提取政策的基础上,又联合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针对应届毕业生,实施"青春聚济,筑梦泉城"活动。
针对应届毕业生制定专门的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目前来看,济南是全省首创,当然这也是全国试点城市带来的制度红利。这也是济南对留在济南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加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后给予住房公积金首次缴存补贴,对愿意留在济南长期发展的,给予缴存补贴和购房贷款额度支持。旨在通过一体化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满足不同毕业生的居住需求,减少青年学子的生活成本和住房压力,让年轻的毕业生在济南安心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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