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获奖奖励政策
本届大赛共设86个竞赛项目。其中,世赛选拔项目设63个竞赛项目(含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9个拟新增项目),国赛精选项目设23个竞赛项目。大赛分全国总决赛和省级(行业)及以下选拔赛。全国总决赛以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队参赛,相关行业可组队参加部分世赛选拔项目比赛。
一、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
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
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设金牌、奖牌和团体总分排名榜,行业部门参赛队不参加排名。
二、全国技术能手和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对各竞赛项目前5名获奖选手(团队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优胜奖以上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
三、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
世赛选拔项目中,单人项目前10名、团队项目前5名选手入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
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适龄备选选手和集训最终排名3—5名(团队项目为第3名)适龄选手可直接入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如选择参加世赛选拔项目比赛(占各参赛队报名名额),则以比赛成绩作为入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依据。
四、其他奖励
鼓励各地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技能人才表彰,将省级、市级比赛选手赛前培训纳入培训补贴领用范围,制定本地区奖励政策,对获奖选手和专家团队等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