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市服务技师学院资助政策
山东城市服务技师学院是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政府批准在山东烹饪高级技工学校的基础上建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省属重点高等技术院校。学院现有教职工366人,高级职称126人,中级职称92人,双师型教师88人。
山东城市服务技师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针对山东半岛制造业、现代服务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实行“订单教育”,与百余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固的人才供需关系,拓宽学生就业渠道。需要每年在校内举办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凡品质优良、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学院负责就业,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百分之九十八以上。
1、学院学生享受哪些补助?
答: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2、助学资金资助范围有哪些?
(1)免学费资助范围: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
(2)助学金资助范围: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
3、申请助学资金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1)居民户口簿中的户主页、索引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等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
4、助学资金申请与发放程序?
答:学生本人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班级提交申请→各班级、院系进行初审和公示→学生处审查和汇总→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批→组织发放
技工院校毕业生可享受什么待遇?
1、山东省人民政府[2003]83号文件规定: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待遇在政策上同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在使用上一视同仁。
2、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工资水平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
3、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并规定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4、在基层和一线优秀技术工人中招录公务员。
5、取得预备技师证书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后,可申报参加技术资格综合评审,合格者按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