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中职学生将有更多机会考入本科院校。11月28日晚,广东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要求。《通知》针对高考考务管理、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办法和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使用管理等5大方面共提出17项改革措施。
增加高职院校的招生科类
并扩大招生规模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力度。按照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思路,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推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努力拓宽职业教育升学通道。
其中,要求2018年开展招生且2019年已备案的省内所有高职院校的招生专业,均须安排计划招生。各高职院校安排在依据学考招生录取的计划,原则上不低于本校申报的年度总招生计划的50%。
高职院校在文科类、理科类招生类别的基础上增加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类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时,将考生2019年普通高考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与文化课成绩按一定权重折合总分后进行投档录取。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管理。将“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3”即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时间调整至1月份进行。同时,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规模。2019年,省内各高职院校预安排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计划,不低于本校申报的年度总招生计划的15%。
《通知》还要求,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预安排的招生计划,不得低于本校申报的年度总招生计划的5%。同时,要进一步严格规范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对于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2019年暂停现代学徒制类型的招生。
探索应用型本科院校
招收中职学生的新型考核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革对不少中职学生往后升学将带来利好消息。《通知》提出,要继续实施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招生,在2018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在所有高职院校的三二分段招生中全面实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办法。
同时,继续推进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在2018年试点的基础上,优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适当扩大招生规模,探索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新路径。
《通知》提出,要探索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建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的要求,按照5:4:1的权重合成总分方式进行投档录取,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的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等级成绩占10%。鼓励开设相同招生专业的本科院校实行职业技能考核联合测试,联合测试成绩在各招生院校录取时通用。
此外,根据“中职升本科”招生实际,志愿填报设置由2018年的1个平行志愿组3个院校志愿调整为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1个专业。
《通知》还对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使用管理做出了进一步规范。明确广东省本科院校预留计划应优先在省内使用。各高校在广东省实际使用的预留计划不得低于预留计划总数的50%,录取时实际使用预留计划未达到50%的剩余部分计划,须在广东省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经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招生院校申请、省招生办同意后可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单独编设院校代码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单独编设院校代码招生专业。
招生院校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开展办学合作活动的 “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等项目,不再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