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期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11月21日,人社部、财政部、国资委召开了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决定将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
企业新型学徒制从试点走向全面推行,意味着我国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变革。各大职业院校在认真落实教育部2014年颁布的《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深刻领会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精神,这将有助于推动职业教育及职业院校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
一是新使命。改革开放40年来,职业教育高速度、高质量发展,培养了成千上万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职业教育仍不能满足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劳动者技术水平与用人方技能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一直存在。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出台,就是要着重破解职业培训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间的矛盾。作为职业教育的主导,职业院校应当肩负起这一重大使命,积极主动地适应产业转型升级,不仅要努力扩大人才培养规模,更要着力在人才培养质量上有所作为,努力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技能人才。
二是新任务。企业新型学徒制是企业主导、院校参与,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培养,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根据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学徒,这是职业院校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中的核心任务。这一新任务,要求职业院校在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等“五个对接”上有所突破。同时,要求职业院校根据生产一线的用人需求进行培养,在专业、课程设计、教学管理上,贴近企业岗位要求。
三是新机遇。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与职业院校的“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校企双师联合培养”,内容一致。企业新型学徒制,强调“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确立了企业的主体地位,改变了以往职业院校在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中“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局面。这种转变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企业主动参与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开展,更有利于职业院校贴近产业和企业办学。招生与招工双融合、校企师资双融合,使职业院校在招生、培养、就业等方面也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产学一体、工学双融。职业院校在“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校企合作的基础上,通过配合、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突破了长期以来产教融合不通、校企合作不畅的瓶颈。
四是新挑战。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院校配合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为职业教育深化改革提供了新理念和新思维。同时,也给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教学管理、师资培养、育人管理、实训基地建设、实训装备等,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职业院校要采取更加灵活、多元的方式,主动适应时代的变化,不能关起门来搞职业教育;另一方面,职业院校迫切需要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作出改革,精准对接产业发展的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践行技能人才工作本位培养方式,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