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教〔2012〕376号文,对报读我校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
同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图表如下:
学生 | 免学费条件 | 获助学金条件 |
城市 | 1.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 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农村 | 一、二、三年级所有(含县镇)学生 |
2、学校助学政策
学校在国家免学费和设立助学金的基础上,设有励志奖学金和企业奖助金等项目,奖金数额大、受奖面广,助学形式多样,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激励学生奋发向上。
3、各级技能竞赛奖励政策
国家、省、市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表彰获奖个人。广东省制定省、市、校三级竞赛体系,每年举办全省职业技术院校技能大赛,将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纳入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体系。定期开展"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活动,研究出台技能大赛优胜者奖励政策。
4、技校生的社会待遇
(1)职业资格证认可度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技工教育,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14号)和《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粤府办〔2011〕39号),使技工院校毕业生享有更好的发展环境。文件规定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在政策上分别与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2)纳入士官招收对象根据《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3)国家正积极探索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
(4)国家奖励及政府津贴
国家对为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并实行重奖。将进一步完善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以及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相关政策。
(5)入户城镇
广东省颁发《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2〕66号文),文件指出:从2012年起,高技能人才入户就业地城镇实行准入制,原则上不受入户指标、职业(工种)限制。暂不愿入户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相关政策享受相应公共服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请入户就业地城镇:
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在入户地稳定就业、45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
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省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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