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技师学院紧紧围绕枣庄强工兴产、转型突围重大部署和6+3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开设了数控加工、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广告制作、化工工艺、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会计、工程造价、口腔义齿制造等27个预备技师和技工专业,建成3个国家骨干专业、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4个山东省特色(百强、重点)专业、2个山东省品牌专业群、1个山东省示范专业群,在建2个山东省高水平专业群,2个专本贯通培养专业,建有1个国家生产性实训基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
技工院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职称评审、参军入伍等相关政策。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鲁办发〔2019〕9 号):
技工院校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参加公务员招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考试、企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招募、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就业创业扶持等方面,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关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国家相关文件明确指出:认真抓好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征集,为部队输送操作能手、“工匠”人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等同大学毕业生优先批准入伍。
1、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枣庄技师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2、高级工护理专业可报考保育师、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不能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证。
3、高级工幼儿教育专业可报考保育师等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不能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3+3预备技师、3+2 高级工学生,学院于第三学年组织转段考核,择优进入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学习,其他按中级工毕业。
5、预备技师、高级工、中级工毕业生享受的相关待遇请查看枣庄技师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毕业生政策中的相关说明。
6、住宿标准:6人间每人每学年1100元,8人间每人每学年900元,安装空调的房间按每房间每学年加收400元住宿费,每人分摊金额为400元/房间住宿人数。具体内容请查阅鲁发改成本[2022]734号文。
(一)招生条件
1、三年制预备技师:应往届中职(中技)相关专业毕业生。
2、三年高级工: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3、3+3预备技师、3+2高级工、三年制中级工: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年满15周岁。
4、有纹身、染发、违法、违纪记录的学生不得报名。
5、被学院勒令退学或开除的学生不得报名。
6、凡因个人原因报名材料不真实,省、市主管部门不予注册,毕业时不能获得毕业证者,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三年制预备技师、三年制高级工:
请于2023年7月1日至8月10日登录枣庄技师学院报名平台填报专业志愿,于2023年8月15日9:00参加我院组织的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3+3预备技师、3+2高级工、三年制中级工:
1、参加枣庄市2023年中考且报考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的考生,请于2023年7月13日登录枣庄市教育局官网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我院将根据就读校区的计划数划定录取分数线,低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院组织的入学考试。
2、参加枣庄市2023年中考未被普通高中、初中后高职院校、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中职(技工)院校录取的考生请于8月2日、8月3日登录枣庄市教育局官网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参加中职(技工)院校征集志愿(补录)。我院将根据就读校区首次录取剩余计划数划定录取分数线,低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院组织的入学考试。
3、我院于2023年8月10日前通过学院官网公布剩余计划,未通过枣庄市教育局报考并录取的考生及其他地市应届初中毕业生请于2023年8月10日-8月12日登录枣庄技师学院报名平台填报专业志愿,并于2023年8月15日9:00参加我院组织的入学考试,根据各校区剩余计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如无剩余计划我院不再开通报名窗口。枣庄市教育局志愿填报网址:http://60.214.99.10: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