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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 普通专科(高职)类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系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的考生。省外考生按属地招委规定办理。
2、 对口高职类招收: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健康、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的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中专)应往届毕业生。
3、 五年一贯制普通高职招收: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的初中应届毕业学生。
二、 报名方法
1、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办理资格认定和报名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应持单位或街道(村委会)报考介绍信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市教育局普(基)教科(处)核查认定身份,并提交中学以上教育部门考核证明。
2、 对口高职类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凭职教管理机构出具的应届生毕业资格和所学专业的审核证明,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3、 五年一贯制高职类考生按属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要求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