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市服务技师学院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政府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省属重点高等技术院校,始建于1965年。学院现有教职工366人,高级职称126人,中级职称92人,双师型教师88人。学院下设烹饪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酒店管理学院、信息传媒学院、楼宇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等六个二级学院,近30个专业,办学规模达10000余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先进,建有满足各专业教学要求的现代化实训中心,设备总投资3000余万,是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人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先进单位、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
助学资金包括:免学费和助学金
1、免学费资助范围: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
2、助学金资助范围: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
1、居民户口簿中的户主页、索引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等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金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第一排序:
(1)孤儿;
(2)家庭困难享受政府低保的;
(3)遭到重大自然灾害的;
(4)有残疾证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5)单亲家庭或烈士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6)学生本人罹患重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7)学生家庭成员患重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8)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第二排序:遇到第一排序情况相同时,在校学习学生优于已经实习学生。
第三排序:第二排序相同时,按照以下原则排序:
农村户口优先于县镇户口,县镇户口优先于城市户口;
第四排序:第三排序相同时,按照以下原则排序:
中国西部地区优先于中国东部地区;山东省西部地区优先于山东省东部地区;烟台各县市优先于烟台六区
特殊情况须报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学生本人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提交申请→各班级、院系进行初审和公示→学生处审查和汇总→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批→组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