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市服务技术学院助学政策

2019年02月23日

烟台商校,山东城市服务技师学院助学政策

山东城市服务技师学院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政府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省属重点高等技术院校,始建于1965年。学院现有教职工366人,高级职称126人,中级职称92人,双师型教师88人。院下设烹饪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酒店管理学院、信息传媒学院、楼宇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等六个二级学院,近30个专业,办学规模达10000余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先进,建有满足各专业教学要求的现代化实训中心,设备总投资3000余万,是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人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先进单位、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

一、助学资金资助范围

助学资金包括:免学费和助学金

1、免学费资助范围: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

2、助学金资助范围: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

二、申请助学资金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中的户主页、索引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等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金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第一排序:

(1)孤儿;

(2)家庭困难享受政府低保的;

(3)遭到重大自然灾害的;

(4)有残疾证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5)单亲家庭或烈士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6)学生本人罹患重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7)学生家庭成员患重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8)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第二排序:遇到第一排序情况相同时,在校学习学生优于已经实习学生。

第三排序:第二排序相同时,按照以下原则排序:

农村户口优先于县镇户口,县镇户口优先于城市户口;

第四排序:第三排序相同时,按照以下原则排序:

中国西部地区优先于中国东部地区;山东省西部地区优先于山东省东部地区;烟台各县市优先于烟台六区

特殊情况须报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助学资金申请与发放程序

学生本人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提交申请→各班级、院系进行初审和公示→学生处审查和汇总→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批→组织发放

上一篇: 山东城市服务技术学院信息传媒学院
下一篇: 山东城市服务技术学院烹饪学院获省级演
山东城市服务技师学院招生报名 1709600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