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技术技能大师享受一次性津贴2万元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印发《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选拔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
该办法所称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中,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生产经营等一线工作,具有高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和高超技能技艺水平,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经选拔认定的优秀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100名。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方式进行。各设区的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含省属本科高校、科研院所)、省管大企业及中央驻鲁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本地、本行业系统、本单位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在待遇方面,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享受一次性津贴2万元。当年认定的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津贴于次年发放。
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作为山东省高技能领军人才进行管理,可申领“山东惠才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可参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的技能人才考察、咨询、研修培训等活动。
经认定并取得“山东惠才卡”的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享受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有关政策待遇;用人单位可以参照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其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应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个人。
企业在聘的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评聘到特级技师岗位,按照企业正高级工程师兑现工资待遇,并在人才服务、政策支持以及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与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