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高技能人才发展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加快培养我区高技能人才,顺利完成济宁市下达的高技能人才任务目标,就有关报考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级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并经技工院校等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
二、申报技师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一)、申报“金蓝领”技师资格:
1、申报“金蓝领”技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职业(工种)3年以上,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
2、工种:机修钳工、维修电工、数控车工、焊工、中式烹调师。
(二)、申报全省社会化考评技师(省统考技师)
1、申报全省社会化考评技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且任职2年以上;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0年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或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2年并获得行业或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生产一线人员,可破格申报技师资格。
2、工种:维修电工、电工、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工、中式烹调师、保健按摩师、按摩师、美容师、美发师、焊工、电焊工、气焊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车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钳工、工具钳工、汽车驾驶员、冷作钣金工、冷作工、钣金工、铸造工、涂装工、磨工、镗工、餐厅服务员、中式面点师、食品检验工、摄影师、眼镜验光员、制冷工、冷藏工、金属热处理工、热处理工、化工总控工、化学检验工、化验分析工、化工仪表维修工、锅炉运行值班员、锅炉操作工。
3、申报评审技师
1、申报评审技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任职2年以上;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0年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或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2年并获得省行业级或市级技术能手称号,或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2年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获省行业级或市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的,可破格申报技师资格。
2、工种:除实行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和技师社会化考评的职业(工种)之外的工种。
二、申报高级技师的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一)、申报“金蓝领”高级技师资格
1、申报“金蓝领”高级技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
2、工种:机修钳工、维修电工、焊工、中式烹调师。
(二)、申报全省社会化考评高级技师(省统考高级技师)
1、申报全省社会化考评高级技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报高级技师应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任职3年以上;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5年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或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5年并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技术能手称号及同等以上奖励,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资格。
2、工种:维修电工、电工、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工、按摩师、保健按摩师、中式烹调师、焊工、电焊工、气焊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车工、机修钳工、钳工、餐厅服务员、中式面点师、美发师、美容师。
3、申报评审高级技师资格
1、评审高级技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任职3年以上;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5年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操作技能,或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5年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获国家级或省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的,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资格。
2、工种:除实行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和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的职业(工种)之外的工种。
三、报名时需带材料和鉴定费用:
1、高级工
(1)本单位出具的个人从事本职业年限证明信;
(2)身份证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
(5)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寸4张;
(6)鉴定费:260元。
2、“金蓝领”技师、“金蓝领”高级技师
(1)本单位出具的个人从事本职业年限证明信;
(2)身份证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
(5)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寸2张、2寸4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和出生年月);电子版:240*320像素,大小<20KB,照片命名:身份证号.jpg。
(6)收费标准:技师500元(鉴定费350元+培训费150元)、高级技师700元(鉴定费350元+培训费350元)。
(7)反映本人工作水平、能力的技术论文1份;
3、申报社会化考评技师、高级技师上报材料明细
(1)《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
(2)近期免冠照片纸质版1寸、2寸各2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和出生年月);电子版:240*320像素,大小<20KB,照片命名:身份证号.jpg。
(3)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和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
(6)反映本人工作水平、能力的技术论文1份;
(7)未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破格晋级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龄证明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呈报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每人装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上粘贴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材料目录,目录上写清姓名、工种、单位以及内装材料名称和份数(证明材料原件审核无误后退回)。呈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8)收费标准:技师500元(鉴定费350元+培训费150元)、高级技师700元(鉴定费350元+培训费350元)。
4、评审技师、高级技师上报材料
上报材料同申报社会化考评技师、高级技师上报材料明细相同;收费标准:技师500元(鉴定费350元+培训费150元)、高级技师700元(鉴定费350元+培训费350元)。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技师和高级技师报名时间:(4月11日—6月20日)。高级工全年报名。
2、报名地点:兖州区铁北西街九号(老技校教学楼2楼)
五、培训考核:
按照省厅要求,需要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职业(工种)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采取理论、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其他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采取考核、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由培训机构组织,评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 所有人员须参加论文答辩。(高级工培训、鉴定考试有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安排)。
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考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