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建安职业培训学校具有丰富现场操作经验的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12人,技师资格考评员15人,专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11人。2016年开始,学校举办单位与威海职业学院合作共同建立威海市建筑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同时挂牌建立威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安培训)安全技术考核基地
威海建安职业培训学校经威海市民政局、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是企业与威海职业学院进行校企合作框架下举办的公益性建筑行业专门培训机构。学校设在威海职业学院校内,教学场所、教学设施共享,先拥有专兼职教师及管理人员4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人、本科16人、专科4人,副教授5人,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师4人,具有丰富现场操作经验的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12人,技师资格考评员15人,专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11人。2016年开始,学校举办单位与威海职业学院合作共同建立“威海市建筑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同时挂牌建立“威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安培训)安全技术考核基地”。
威海建安职业培训学校基地概况
项目地点设在威海职业学院校园内,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主要内容为:模拟建筑施工现场面积约3000平方六层钢筋砼框架结构构筑物,附着建筑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现场载人电梯、外墙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等建筑施工设备机具。塔式起重机训练场约1000平方。构筑物内外设置可供学生观摩、实习、实训用的砌筑、抹灰、镶贴、木工制作、钢筋制作、焊接、模板支护、装饰装修、保温防水等工艺样板展示及操作工位,现行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现场操作规程演示样品,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范操作工位及触电应急救助操作仿真模具。2019年又与职业学院共同出资申报建立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和装配式施工体验式教育基地,总投资约520余万元。主要分为“建筑施工安全体验教育基地”和“装配式建筑施工体验式教育基地”两大模块。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基地包括建筑施工安全实体体验区、建筑安全VR体验室、数字建筑体验室(多媒体培训室);装配式建筑施工体验教育基地包括装配式建筑工法实操体验区、装配式建筑体验式部品公园、装配式建筑一站式体验馆、装配式建筑岗位技能VR体验区、装配式建筑虚拟仿真实训室等五大独立区域。发展体验式教育基地,是我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重要举措,旨在推动社会力量集中建设专业化实景教育基地,更为有效地提高一线作业人员技能素质,完善建筑施工企业人员教育体系。
学校承担威海市建设行业各类职工教育培训已有30余年(原省厅核定为二级建设类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建设主管部门布置的对行业内企业在职职工的培训考核及对职业学院建筑工程系在校生开展施工现场实训及建筑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已累计培训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特种作业工人数万人。自200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开始,每年承担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现场组织工作,2018年以来,受托主管部门组织施工企业(含市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考,考试机房均配备监控设备,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存档,均高质量完成考试任务。
2024年度上半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的通知
各区市住建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综保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广大考生: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我市近期将举办2024年度上半年建筑(含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2日进行考试。安排五个考试场次:
上午两场:09:00-09:5010:30-11:20
下午三场:13:30-14:10 14:50-15:40 16:20-17:10
(二)考试地点。威海职业学院图书信息中心,地址:威海市初村科技新城大学园区。
(三)准考证打印。本次考试由考试报名系统随机分配考生的考试时间、场次,考生所在企业应于5月9日9:00-11日17:00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统一打印准考证,并发放给本单位考生。准考证打印后有关信息不能修改。
重要提醒:每名考生每年限考1次,已经通过资格审核而又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必须于5月7日12:00前取消报名,才有资格报名参加下半年的考试。
(四)电子证书申领。考生考试合格并经公示无误后,按照规定流程及时申领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的申领流程请在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首页的右上角“文档下载”中查询及下载。
二、考场纪律
(一)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场时需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证核验,考生应提前检查身份证是否消磁、损坏,避免因身份证信息校验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其它证件一律无法通过核验。
(二)开考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生进入考场后全程佩戴口罩,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场。
(三)严禁携带手机、电子记事本、移动硬盘、U盘以及书籍、小抄等物品进入考位,携带上述物品进入考场的,须存放考场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严禁替考、抄袭,一旦发现违反考试规定及作弊现象,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考核,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加大处罚力度,严肃考风考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公安、工信、纪检监察等部门,采取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巡查、手机信号屏蔽、金属探测设备检测等严密有效措施,严厉查处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公开通报违纪违规的考生及组织参与作弊的企业。
(二)加强考前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考试作弊将影响考生个人信用和所在企业社会声誉,危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考生所在企业要加强考前教育,引导考生进一步端正考试态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提高对考试违纪违法危害严重性的认识,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发生,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和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
(三)精心准备,确保考试顺利有序。请各有关企业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保证考生知晓考试安排、考场纪律及诚信规定等,认真做好准考证打印、发放等各项组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