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建校于1950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单位,隶属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和管理。现占地面积88.18万平方米,教职工753人,在校生13320人,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保险、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等14个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专业被确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护理专业、助产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拥有临床医学专业、药学专业、护理专业三个省级教学团队,健康照护专业群(护理、助产、老年服务与管理)为省级品牌专业群,拥有药理学、生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等29门省级精品课程。基础护理学、人体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学校为中医康复技术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牵头单位。
学校实验实训教学资源丰富。校内设有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机能学实验教学中心、形态学实验教学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护理技能实训中心等15个,校内实践基地实训基地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管理科学规范,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现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直属康复养老护理中心1所,拥有非直属附属医院3所,校外实训基地总数达到116个。
学校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全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山东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菏泽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菏泽市花园式单位、山东教育慈善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创建于1950年冬,其前身是平原省卫生学校,由菏泽专员公署卫生科主办。
1953年,平原省撤消,菏泽地区划归山东省管辖,学校名称改为山东省菏泽初级卫生学校。
1955年下半年,学校由初级卫生学校升为中级卫生学校,学校名称改为山东省菏泽卫生学校。当年12月正式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
195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将菏泽卫生学校升格为专科学校,改建为“山东省菏泽地区医学专科学校”,学制五年,医疗专业招收初中起点毕业生,同时也招收中专学生。
1962年,停办大专,改办中专。
1969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学校被撤消
1970年,学校恢复招生,并由中专升格为专科学校,命名为菏泽地区医学专科学校,招收二年制工农兵学员。
1973年,改办中专,学校名称为菏泽地区卫生学校。
197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菏泽地区卫生学校恢复为专科学校,改名为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校名沿用至今。
为方便你入学报到,请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入学材料
1.入学凭证:凭新生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来校报到。
2.中学档案:考生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及时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中学领取中学档案并密封,来校报到时交至本班辅导员处。
3.组织关系:党团员应带组织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中共菏泽医专组织部,团员关系和志愿书转到菏泽医专团委。
4.近期同版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10张。
二、报到时间:2019年10月10日。
三、报到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东段1950号。
乘车路线:菏泽火车站乘2路、15路公共汽车至菏泽医专站;长途汽车总站乘2路公共汽车到菏泽医专站,长途汽车西站乘9路公共汽车到菏泽医专站;出租车费自火车站约15元,长途汽车总站约8元,长途汽车西站约18元。
自驾车自日兰高速9号口(菏泽/郓城)出口下高速左转(南行),沿牡丹路南行约2 千米至大学路口右转(大学路口在古今园南500米),沿大学路西行500米路北即到。
四、缴费项目
1.学费:报到时先交第一学年学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均为5400元。保险、药品经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为4500元。
2.住宿费:每年600元。
3.教材费:700元(第一学年),按实际书价多退少补。
4.学校实行公寓化管理,为方便学生,便于公寓管理,防止黑心棉和流行疾病流入学校,学校通过山东省纤检局、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统一采购了合格的公寓床上用品,包括床垫1个、棉被1床、夏凉被1床、褥子1床、床单2条、被罩2条、枕心1个、枕套1个、枕巾2条、蚊帐1个、毛巾2条、脸盆2个、暖水瓶、快餐杯,共计505元。以上用品新生入校时请到学生公寓院内自愿购买。(注:各位新生请注意,每年报到时都有非法人员推销劣质卧具用品,请勿购买,以免对身体造成损害。)
5.所有学生赴校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等均需自理。
6.缴款方式:
(1)考生尽可能于10月8日下午5点前将第一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共计6700元或5800元提前存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的银行卡中,由学校从随寄银行卡中统一收取(因银行批扣,请多存1元)。报到时勿需再缴纳学费等,直接到所在系(部)报到。
(2)考生因身份证号有误或姓名有生僻字而未制办银行卡,或因其他原因未能按时(10月8日下午5点前)将费用存入银行卡,可到校后用银行卡或现金缴费。
提示:考生应尽可能在确认银行卡用户名相符后再存款。此卡将作为考生的个人用卡由考生留存使用,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缴纳和奖学金、助学金等发放以及在学校餐厅就餐等均需要此卡。请务必保管好银行卡,谨防丢失。
五、生活困难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家庭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也可登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查阅或咨询我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30—5925850。
六、资格审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严禁将录取通知书转给他人使用。如将通知书转给他人,将不能参加下一年高考报名,且不能进行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新生报到两周内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及文化课考试。入学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温馨提示
1.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参与迎新工作,请务必注意。
2.因健康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请务必于10月10日前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因病需附县级以上医院医师诊断书、住院证明),并将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银行卡中,以进行注册。9月1日前未报到、未请假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