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若干意见》,到2020年,济宁市新增高技能人才6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5万人,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1万人,新增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50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0家。
每年培养1000名以上紧缺急需技师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继续实施紧缺急需职业(工种)技师培养成果购买政策,每年培养1000名以上紧缺急需技师,对培养紧缺急需职业(工种)技师的培训机构,按照新培养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人数,市财政分别给予每名1500元、2000元的补助。符合条件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创业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推广“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和创业大学培训模式,对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开展免费职业培训,中级工、高级工的培训补助标准由800元/人、900元/人统一提高到1200元/人。
新建一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
以企业为主体,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加快培养企业后备技能人才,培养期限为1至2年。在全市每年选择3至5家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每家企业选拔30至50人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经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中级工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推动技工院校与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合作,构建紧密联系的职业技术教育集团(联盟),开展校企联合招生、校企合作培训和教师进企业、技能大师进校园等活动。
鼓励和引导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以土地、设备、资金、技术、人才资源等多种形式参与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由市政府主导,依托济宁市技师学院建设一处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技能训练、技能竞赛、技能鉴定、师资培训、课程研发等公共服务的示范性、综合性市级公共实训基地。组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进入市级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实训实习,结业后取得对应职业(工种)培训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职业培训补贴。
此外,探索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资格贯通办法。在企业生产一线,打破学历、身份限制,逐步建立企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
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出国(境)培训规划
结合济宁市重点产业和重点建设项目,鼓励企业和技工院校引进国内外具有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重大业绩成果的高技能人才。对济宁市企业引进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首席技师直接认定为市级技能拔尖人才,市财政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人才津贴。
同时,支持技工院校国际化合作项目,引导技工院校走特色办学之路,全面提升办学层次,将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出国(境)培训规划,5年内支持50名技工院校教师或产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到德国等先进国家(地区)进行专题培训。从境外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职业技术院校或企业,聘请100名职业教育专家来济宁市开展讲学、任教或进行技术指导与合作。推动技工院校与德国、韩国、美国等国家有关职业院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通过联合培养、合作办学等方式,开展院校间合作交流项目。
围绕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机械设备、生物医药、服装设计、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在开设“高、精、尖、缺”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等级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省级重点技工学校,每年评估认定10个特色示范专业。
每年选拔50名优秀骨干教师赴省内外研修
推进技工院校“四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每年选拔50名优秀骨干教师赴省内外培训研修,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50万元。鼓励支持学生“一专多能”,学生可在本专业学习合格之后再学习其他专业,参加第二专业培训时免交学费。每年培养1000名复合技能型人才,经培训并鉴定合格的,市财政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技工院校培训补助。
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考、应征入伍、城镇落户、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和职称评聘等,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和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及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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