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商业学校校企合作订单班是和企业共同实现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一种有效模式。为了规范校企合作订单班,加强对订单班的管理,保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健康发展,同时明确相关要求与责任,维护订单班的运行秩序,提高订单班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校企合作,做好“订单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使订单学生尽快实现由学生向订单企业员工身份的转变,满足企业责任、安全、诚信、服务、发展等企业文化的要求,根据订单企业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具体要求及我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 目标和要求
订单式培养,是企业为学生预留就业岗位,将岗前培训提前到校园,并为企业储备技术骨干、基层管理人员和后备干部。通过教育、教学和管理,强化学生的职业素养,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完成“订单班”学生学习任务和订单企业的验收和考核工作,以实现学生到企业的无缝对接。
各教学系部和相关部门要加强订单班的开发和管理,与订单企业共同形成并实施订单培养方案,强化订单培养的过程管理。
学生在进入“订单班”后,要严格遵守订单培养项目的相关规定,服从“订单班”的管理。
三、 管理和要求
(一)“订单班”的组建
1.招生就业处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与相关系部共同确定“订单班”人数及要求,订单班以企业名称命名,组班后所有学员集中上课。学生有权了解开展“订单班”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具体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认真选择“订单班”,并参加“订单班”制定的理论及实践教学。
2.由招就处负责协调组织学校与合作企业签订“订单班”合作协议及确定学员名单。
3.“订单班”组建后,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向学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发展处、相关系部报合作协议复印件、学员名单。
4.“订单班”学生受企业和学校双重管理。学校管理职责主要由系部承担,系部必须安排专人担任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和与企业的联系工作。
(二)“订单班”学生要求
1.“订单班”学生必须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条件。
2.“订单班”学生必须严格遵循 “恪守诚信”的信条,学生自愿申请并通过双向选择加入学校“订单班”。已加入“订单班”的学生不允许再加入其他“订单班”。
3.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业和操行考核合格,没有不合格课程和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4.顶岗实习是职业院校学生必须完成的一项教学环节。“订单班”学生必须按要求到所在企业进行顶岗实习。顶岗实习结束后由企业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是否转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转为就业。
(三) “订单班”的教学实施
1.“订单班”合作协议签订后由责任系部按学校相关规定制定“订单班”教学计划,并报教务处。具体内容包括:
(1)“订单班”拟实施的教学计划(参照企业要求)及相关说明;
(2)“订单班”教学计划中教学目标发生变化的课程以及新增课程的教学标准。
2.“订单班”教学计划应经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3.“订单班”纳入学校正常教学管理。
4.“订单班”的成绩单独管理。
5.“订单班”实施过程中,如果突发的教学安排变化,合作企业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供说明。
四、其他
本管理办法从发文日开始实施,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