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升学班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进行招收,在校参加由山东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职教高考或通过单招对口形式升入山东省内专、本科高等院校,高校毕业后可由华鲁航空继续负责定向安置。
(2)定向就业班相关专业设置岗前强训班和学历班,其中学历班中、大专层次学籍及文凭由我校注册并发放,毕业后由华鲁航空定向安置。在学习期间或实习结束,根据公司规定部分留用华鲁航空或结合学员意愿及航空单位、学员专业对口单位的用工计划,安排到全国各大航空公司、机场、无人机公司、通用航空公司、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相应单位工作。
1、国家奖学金政策: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学员,全省每年奖励名额根据国家分配情况确定可申请国家奖学金6000元/年;
2、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员,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年;
3、学员在校表现优秀者可获得由华鲁航空公司提供的奖学金;
4、雨露计划: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相应政策补贴;
5、华鲁航空与所有入校学员全部签订入校学习和确保安置协议;
6、学员在寒暑假期间均可根据华鲁航空岗位情况获得勤工俭学机会;
7、学员培训期间可根据计划由华鲁航空提供相关专业岗位供学员进行实习;
8、华鲁航空对安置学员均不收取任何安置费。华鲁航空留用学员在考核合格转正后,公司将给予学员家长2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