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技师学院毕业生就业安置
枣庄技师学院秉承"尚德尚能,励志励学"的校训和"至诚至善,唯实唯新"的校风,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德能并举、学做一体、合作共赢、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建设优质高职院校为目标,突出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健康养老产业,服务旅游产业,构建了"政校企行联动,课岗证标贯通,做学教赛一体"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实施"书院制"素质教育改革,突出职业能力训练,注重综合素质培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实施工匠精神培育工程,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生先后获国家和省市级各类技能大赛奖项100余项,其中化工生产技术专业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第一名,口腔医学专业荣获全国卫生职业院校口腔技能大赛团体第一名。拓宽办学渠道,提升学生就业能力,积极与政府、行业、企业开展紧密合作,牵头组建了4个市级职业教育集团,共建了中德诺浩汽车学院和漫博通动漫学院,与100多家企业合作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学院成立了枣庄市大(中)专学生创业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
枣庄技师学院毕业生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
技工院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职称评审、参军入伍等相关政策。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鲁办发〔2019〕9 号):
技工院校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参加公务员招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考试、企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招募、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就业创业扶持等方面,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关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国家相关文件明确指出:认真抓好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征集,为部队输送操作能手、"工匠"人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等同大学毕业生优先批准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