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9年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类别
2019年,职业学校招生共有5个类别。
(一)中职与本科“3+4”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3年中职、4年本科贯通分段培养。
(二)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包含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3年中职、2年专科贯通分段培养或连续培养。
(三)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在高职院校连续学习5年或前3年在中职学习、后2年到高校就读。
(四)学历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学历类中职”)。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学制1年或1.5年。
(五)技工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中级工学制3年、高级工学制5年、预备技师学制6年;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高级工学制3年,预备技师学制4年。
二、招生学校、专业及计划
2019年,市内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共11所,93个招生专业点,计划招生14261人,具体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见附件1。市外职业院校在我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日照市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的为准。招生院校对其专业计划有数量和分数要求的,须以公函形式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提出意见,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单列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录取设立单独投档单位。
所有职业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重点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兼顾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适龄社会青年等。“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限招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一定成绩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志愿填报
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分三次进行。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通过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rizhao.gov.cn)登陆平台,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或修改志愿信息,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未参加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有意就读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学校的,直接到相关职业学校报名,实行注册入学。
(一)志愿设置。
“3+4”本科共设3个平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报考意向顺序填报1—3个志愿学校;其中,报考师范类志愿的考生,须将其选填为首志愿。其他类别学校均设5个平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报考意向顺序填报1—5个志愿学校,且须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二)填报时间。
1.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29日每天8:30—18:00, 限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报“3+4”本科。
2.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2日—7月23日每天8:30—18:00,未被“3+4”本科和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修改6月28日—29日选报的志愿,也可重新填报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志愿。往届初中毕业生可选报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志愿。
3.第三次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日—2日每天8:30—18:00,未被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选报招生计划未录满的五年制高职志愿,未被录取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选报招生计划未录满的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志愿。
四、录取
(一)录取要求。
全市高中段学校按照“3+4”本科、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的顺序,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次录取。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考生已被录取的,不得改录。职业学校录取中,同成绩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录取“3+4”本科志愿考生成绩排名位次须达到全市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前55%,且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如计划未录满,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成绩位次可在5%内适当下浮。报考五年制高师考生成绩原则上要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考虑试题难易因素,该比例可适当浮动,但一般不超过10%。报考高等师范教育类(包括“3+4”学前教育本科和五年制高师)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
(二)录取批次及时间。
职业学校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3+4”本科志愿录取。设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录取时间为7月5日前。“3+4”本科师范类志愿在面试合格名单范围内录取,录取前按招生计划1:1.2划定面试名单,由招生学校于7月3日前组织面试。考生可于7月6日查询录取结果。
2.第二批次。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志愿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26日。五年制高师志愿在面试合格名单范围内录取,录取前按招生计划1:1.2划定面试名单,由招生学校于7月24日前组织面试。考生可于7月27日查询录取结果。
3.第三批次。招生计划未录满的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志愿录取。录取时间为8月7日前。考生可于8月8日查询录取结果。
录取期间,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平台查询录取情况。全部批次录取完成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持有关证明直接到未录满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学校报名注册入学。
五、考生报到
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要及时组织考生报到,并按市教育考试中心工作方案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实行注册入学的学生,各招生学校要在开学后三周内按规定办理完毕录取手续。新生办理录取及入学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逐级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六、收费及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政策。我省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免除学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经费标准免学费,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经费标准部分,由学校按规定向学生收取。
(二)资助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0%确定。
(三)其他收费政策。公办中职学校住宿费,普通宿舍每生每学年500元、公寓每生每学年600—1200元。民办学校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比例是衡量一个区域和学校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职业学校招生是普及高中段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区县、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落实目标责任制,并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对学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努力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抓好招生宣传。各区县、各学校要全面、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尤其是“3+4”本科招生、2022年春季高考新政、中职免学费、学生资助、校企合作办学、就业指导等,宣传优质办学案例和优秀毕业生事迹,教育引导学生理性、自愿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类型。各初中学校要将高中段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和信息印制成“明白纸”发放给考生和家长,确保每一名考生和家长都知晓招生政策。有条件的学校可制作发放宣传片提高招生宣传效果。
(三)严肃招生纪律。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外地学校、社会机构或个人,不准在我市辖区内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招生;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志愿选报、录取等具体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制定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各职业学校不得进行虚假招生宣传和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对非法招生、有偿招生等扰乱秩序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633-8772092,0633-8779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