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培养对象
以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
培养模式
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
培养目标
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主要方式
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可结合实际需求和学徒职业发展技能提升意愿,采用举办培训班集训班等形式,采取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等管理手段,按照班一方案”开展学徒培训。
中小微企业培训人员较少的情况可由地方工商联及所属商会,会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培训职业,统一协调和集中多个中小微企业人员开展培训。
培养内容
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数字中国建设之急需和企业未来技能需求,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培训评价规范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
经费补贴
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补贴标准由各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5000元以上,并可结合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
企业保障
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氐工资标准。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
奖励激励
鼓励“名师带高徒”“师徒结对子”。鼓励企业建立学徒奖学金师带徒津贴(授课费、课时费制定职业技术技能等级认定优惠政策,畅通企业间流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