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凡是我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均可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每救助一名学生省级财政按照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确保低保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2009—2017年,在开展低保家庭本科新生救助工作9年期间,省级财政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9737.2万元,累计救助大学入学新生45339人。
2018年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有两点变化,一是根据省财政厅资金整合有关要求,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资金归并到临时救助资金中,省级财政承担部分已足额下拨,保障各地顺利开展救助工作;二是办理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均依托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开展,提升了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