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快,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呈现多层次多元化特征,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将继续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多项扶持政策齐发
促进高质量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努力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根据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重点的变化,及时充实健全和完善各项就业政策、财税金融扶持政策。着力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重点推进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整合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建成济宁市创业大学。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机制,大力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及时兑现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建立大学生就业与高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动态联动机制。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属地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探索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校企合作、“互联网+”职业培训等培训模式。对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群体实行免费职业培训。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城乡居民增底气
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做好重点群体参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逐步调整个人账户划拨比例。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完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政策,实施职业年金制度。
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个人账户制度。落实病残津贴制度,完善遗属抚恤政策。做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实施准备工作。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先保后征”原则,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完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政策,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保障方式。
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时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在加强医疗管理、节约医疗费用、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基金结余适度的基础上,动态确定和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建高素质人才队伍
打造“圣地工匠”
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立完善符合各类人才和岗位特点的评价方式;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有利于人才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顺畅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不同地域间有序自由流动,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成比例。深化外国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
扩大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重视培养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聘用高层次专业技术和复合型人才,引导专业技术人才进入市场创新创业。
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进一步推进济宁市产业转型升级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培养。在技工院校开展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拓宽技能人才晋升通道,打造“圣地工匠”品牌,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让高技能人才有地位、得实惠。
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健全完善支持留学人员创业政策,不断扩大政策的普惠性。全面组织实施“高端引领引智计划”、“创新驱动引智计划”、“转型升级引智计划”、“区域协调发展引智计划”四大引智计划,加大高层次外国专家及团队的引进力度。创建“信息产业引智试验区”和“鲁西南现代农业引智试验区”。加强海内外联络机构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国际化人才引进工作。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健全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稳妥实施符合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特点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稳步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类型特点的分类考试考核办法,逐步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化水平。
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政策,创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就业推介配套措施,最大限度地促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
改革工资收入分配
建立健全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
探索建立适应分类管理要求的公务员工资制度,稳慎开展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劳动标准,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调解制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市级联动处理机制,推动监管模式由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做好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执法协作规定,严厉打击劳动保障领域涉嫌犯罪行为。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企业的工资支付责任和拖欠清偿责任,实施“一书两金一卡”、“工资预储金”制度,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改进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方式。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法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推动实现农民工与本单位同岗位员工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