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般在每年3月印发通知,公布当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内容,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及其有关要求。具体请关注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及时获取有关招生信息。
目前,青岛市中职学校招生分为:"3+4"中职与本科招生、综合高中招生、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职融通实验班以及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具体请以当年发布的文件为准。
(1)"3+4"本科、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职融通实验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2 )中专和技工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 3 )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中专和技工学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中,报考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的应为当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50%,师范类专业学生录取前必须通过面试(面试方式及时间安排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中职学校志愿设置顺序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含综合高中实验班)、分数带录取、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和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三二连读"、三年制中职技校批,共6个批次。
"3+4"分段培养是中职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上下贯通"培养的一种形式,学生进入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经考 核测试合格后进入本科高校学习4年。7年学习期间,由参与试点的本科高校和中职学校统筹制定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衔接贯通的教学体系。学生取得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并通过考核测试后,进入本科高校学习,成绩合格的,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中职阶段执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和我市学生资助政策。本科阶段按照国家关于普通高校收费标准执行。
综合高中兼具知识教育和职业教育两项职能,培养的学生既能升学、也能就业,是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并行发展、相对独立的办学类型。综合高中学生入学时注册普高学籍,高一年级学习普通高中课程;高一结束后,可根据学习成绩选择就读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参加夏季高考或者职教(春季)高考。
"三二连读"是教育部确定的一种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类型,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制定下达,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五年(三年中专+两年大专)。被"三二连读'"录取的学生,前3年在中职学校学习,免学费;后2年到对口高职院校学习,执行对口高校收费标准。学生毕业颁发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从2021年起,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同时,允许学生在填报分数带志愿时调整职业学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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