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威海市于9月5日启动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申请时间: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25日
申请对象及佐证材料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具体申请对象及佐证材料如下: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2、特困人员毕业生: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3、孤儿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佐证材料。
6、残疾人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银行、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威海市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毕业生、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及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威海市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程序
毕业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sdgxbys.cn)“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
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审核发放
学生申报后,学校和市人社部门分别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复核。复核完成后,对补贴申请人员名单在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省人社厅对公示后的申请信息进行备案,并将补助资金统一拨付至毕业生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
山东职教网 电话: 170960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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