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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更新时间:2019-06-12
导读:一是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各级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二是通过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三是通过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到基层工作,我市目前实施的基层服务项目主要有;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四是通过与各类企业的双向选择...

1、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门户网站是哪家?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www.sdgxbys.cn)。

2、目前毕业生就业有哪几条主要渠道?

一是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各级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二是通过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三是通过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到基层工作,我市目前实施的基层服务项目主要有“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四是通过与各类企业的双向选择,进入企业工作。

菏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3、择业期和改派期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鲁人社发〔2014〕49号文件规定:离校时未就业且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其择业期为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签发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其改派期为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4、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如何转递及管理?

接收菏泽户籍(生源),且报到证派至“菏泽市(含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日制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档案。只接收邮政机要、EMS标准快递或专人送达的毕业生档案,不接收个人自带或商业快递邮寄的毕业生档案。

为减少档案转递的中间环节,避免误转、错转和毕业生往返奔波提档,离校时未就业且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人社局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其档案应由毕业学校通过“EMS标准快递”的方式直接邮寄到毕业生户籍或生源所在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接收各院校转递的毕业生档案。

查询档案存放情况可直接咨询户籍所在地县区就业主管部门。

驻菏高校及我市市属中专学校的菏泽市生源非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由学校与学生户籍地(生源地)县区就业主管部门直接交接,可直接联系县区就业主管部门查询档案存放情况。

5、毕业生毕业后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手续有两种情况。

一是就业报到证签发到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年度内的菏泽市生源离校未就业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账号,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成功后,进入实名制登记系统登记完成报到。如学生需要现场办理时,(1)菏泽市生源省外高校毕业生。现场办理时,先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学生个人账号,之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到市人社局二楼大厅毕业生报到窗口办理。(2)菏泽市生源省内高校毕业生。现场办理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直接到户籍归属地县区人社局毕业生窗口办理。

二是毕业年度内的菏泽市生源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已签订三方协议,落实工作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签发到单位的,直接到单位报到。

6、毕业生如何办理调整手续?

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1.省内院校毕业生调整手续办理

(1)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2)省内院校毕业生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省外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2.省外院校毕业生调整手续办理

(1)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和就业情况确认手续。

(2)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原就业报到证签发部门办理调整手续,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按照相应程序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情况确认手续。

7、毕业生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1.省内院校毕业生改派手续办理

(1)省内院校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山东生源的到户籍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非山东生源的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2)省内院校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3)省内院校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省外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2.省外院校毕业生改派手续办理

(1)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与原省内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到户籍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2)省外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调整用人单位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和信息确认手续。

8、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对大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实行“零门槛”落户。大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仅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菏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联系电话:0530-3332630 。

9、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来我市就业的手续如何办理?

来我市就业的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以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为主,并在菏泽市内落实了接收单位。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注册: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来我市就业,首先要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gxbys.cn)上注册个人基本信息。未注册毕业生点击“立即注册”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毕业年度和毕业院校五个基本信息关键字段,验证个人手机号码,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注册。省外院校毕业生注册信息提交求职地人社部门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完成身份认证,系统标记“认证通过”;审核未通过,系统标记“认证未过”;

2.签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签约。签约后毕业生携带盖章后的网签协议书和单位及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三方协议来菏泽市人社局办理压边章手续。

3.压边章需注意事项:

(1)毕业生签约县区企业

毕业生和县区企业网签成功后,毕业生携带盖章后的网签协议书和单位盖章后的三方协议(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也需主管部门盖章,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般为县区就业主管部门)来菏泽市人社局压边章。

(2)毕业生签约市人才服务中心下属企业

毕业生和市人才服务中心下属企业网签成功后,毕业生携带盖章后的网签协议书和单位盖章后的三方协议(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也需主管部门盖章,其上级主管部门为菏泽市人才服务中心)来菏泽市人社局压边章。

10、参加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大学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同时计算工龄。2017年以前招募的、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继续执行定向考录、招聘政策。

1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高校毕业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①申请专项资金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给予全额贴息。②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申请专项资金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等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并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2)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12、什么是青年见习计划,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是多少?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以及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2019-2021年)确定的16-24岁失业青年。对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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