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最全人才政策请您查收!
人才是干事创业的主角,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济南市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多个人才支持政策,全面加强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的人オ智力支撑。今天,小编整理了一份纯干货,济南这份最全的人才政策,您收好了!
到济南企业工作的研究生
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含)后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硏究生毕业,井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支持对象
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含)后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土学位的人员。
支持政策
符合扶持条件的人员,自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通过当年起,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年。
申报条件
入选条件
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含)后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土学位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择业期内(毕业不超过3年)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
3、取得本市户籍的。
单位条件
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
政策文件
《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14号
对新入站的博士后,按其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72万元。博士后在站期间完成开题考核或中期考核合格的,可申请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资助款一般每年发放一次。
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
对在站博士后人员获批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1:1配套资助。
对市级优秀博土后科研项目分等级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等资助5万元、二等资助3万元、三等资助2万元。市级博士后科研顶目资助每年评审一次,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站只能获得一次资助。
政策文件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8】1号)
博士后人员出站后在济南市单位就业或创业的,给予10-20万元留济补贴。(不含人站前已在济在职人员)。博士后人员出站后在济南市就业,且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10万元留济补贴出站后在我市创办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博士后人员为企业创办人及控股股东),给予20万元留済补贴。经考察确认,补贴在出站后第一年和第三年按每次50%分二次发放。
政策文件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8】1号)
支持政策
创业人オ享受一次性2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人オ或团队主持的科研项目,符合相应计划条件的,在济南市科技及其他支持创业发展计划中给予优先支持。
申报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创业项目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创(领)办企业或个人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市场潜力和预期效益较大;
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控股股东,或是企业第一大股东且股权不低于20%。
主要精力用于所创(领)办企业的生产、经营、科研及管理活动。
政策文件
《泉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集聚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1号)
顶尖人才(团队)一事一议
济南市“一事一议”是济南市支持顶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的一项重要人才计划,适用于从济南区域以外新引进的或济南市自主培养的,根据现行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或按照常规程序不能满足快速引进、超常规培养需要,需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方式引进培养的顶尖人才(团队),分为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两类。
对全职创新杰出人才
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3000万元顶目资助。
生活补贴分3年发放,第1年发放200万元,剩余2年每年发放150万元。
顶目资助按照科研补助、研发攻关、平台建设和产业化顶目实施总投资额的30%予以综合资助,最高资助A类5000万元、B类3000万元、C类1000万元。
对柔性引进 创新杰出人オ
给予最高200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3000万元项目资助。
生活补贴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劳动报酬(以个人所得税缴纳清单为依据)的50%给予支持,最多不超过3年。
顶目资助按照科研补助、硏发攻关、平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总投资额的30%予以综合资助,最高资助A类3000万元、B类2000万元、C类1000万元。
对全职创新领军人才
给予300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3000万元顶目资助。
生活补贴分3年发放,第1年发放150万元,剩余2年每年发放75万元。
顶目资助按照科研补助、硏发攻关、平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总投资额的30%予以综合资助,最高资助A类3000万元、B类2000万元、C类1000万元。
对创业杰出人才
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50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生活补贴分3年发放,第1年发放200万元,剩余2年每年发放150万元。
创业启动资金分A类5000万元、B类3000万元、C类1000万元。
对创业领军人オ
给予300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30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生活补贴分3年发放,第1年发放150万元,剩余2年每年发放75万元。
创业启动资金分A类3000万元、B类2000万元、C类1000万元。
顶目资助经费和创业启动资金根据约定任务实施进度分三次安排,首批拔付50%,经市人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通过后分别拨付30%、20%。
政策文件
《济南市关于支持顶尖人オ(团队)主力新旧动能转换“一事一议”实施办法(试行)(济人オ办发【2018】18号)》
支持培养本土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创业人オ,接照A类300万元,B类200万元,C类100万元三类给予经费资助,还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股权投资。
政策文件
《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8】10号)
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提供智力服务,与济南市企业开展合作。
对入选泉城学者建设工程人选,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两年管理期期满验收合格的,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授予“泉城学者”荣誉称号;
在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奖励等方面,享受济南市同类人员待遇;
发放济南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持卡可在创业投资、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交通社保、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享受及时高效专项服务。
政策文件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8】号)
支持济南市各类非外资法人单位聘请的高层次紧缺外国专家。
实行项目资助,资助范围包括专家工薪、国际旅费、生活费等,单个项目每年资助总额最高50万元,最多连续资助3年。
专家工薪根据用人单位与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的数额,按照最高不超过60%的标准给予资助。
区县财政应参照市级财政资助标准提供一定数量的配套资助。
政策文件
《泉城高端外专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号)
高校院所科技创新基地认定补助
对新批准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最高给予500万元资金补助;
对新批准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基地,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补助。
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补助
对新批准认定的国家“世界一流学科”最高给予500万元资金补助;
对新批准认定的省“一流学科"”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补助。
高校院所国级技水转移机构认定补助
对新增国冢级技朮转移机构,一次性最高给予100万元。
高校院所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备案补助
对新增山东省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机构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
高校院所创新团队、科研带头人工作室项目研发补助
对入选自主培养创新团队的项目,每个给予每年50万元经费,连续支持三年;
对入选的引进创新团队的项目,每个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经费支持;
对入选科研带头人工作室的项目,每个给予50万元的经费支持。
高校院所引进高端人才项目研发补助
分A、B、C三类给予经费资助,其中A类300万元,B类200万元,C类100万元。
高校院所产业创新载体建设补助
对入选的各类产业创新载体分A、B、C三类给予经费资助。
其中A类100万元,B类70万元,C类40万元。
高校院所孵化器认定补助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且符合《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中所列济南市十大产业领域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但不符合《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中所列济南市十大产业领域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
对新认定为市级孵化器的,给予最高3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
高校院所创新活动券补贴
服务机构收取的活动券每张补贴50元。
单次创业创新活动使用的活动券达到200张以上的,活动券最高补贴200张。
单个服务机构每年获得活动券资助额度最高为10万元。
高校院所科技资源其享服务创新券
驻济高校院所服务机构兑现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时,按审定党现额度的110%兑付。
高校院所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补助
对入选的研发机构,择优分档进行资助。研发机构评估为A类、B类、C类的,可分别获得最高5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的资助经费。
对入选的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择优分档进行资助。
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评估为A类、B类、C类的,可分别获得最高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经费。
对入选的国际合作平台,择优分栏进行资助。
国际合作平台评估为A类、B类、C类的,可分别获得最高5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的资助经费。
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技水水平处于世界前沿或填补相关空白,或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显著的有关机构,经研究,可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给子特别別扶持。
高校院所“分院”“二级学院”“特色学院”建设补助
对驻济高校院所引进国內知名高校院所来济建立分院或共建二级学院,以及面向国际知名高校和高端研发机构,在我市建立的特色学院,最高给予3000万元扶持资金。
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交易补助)
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仅就增值部分给予补助。
同一项技术转移活动仅补助一次。
高校院所通过济南技术交易市场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完成科技成果挂牌交易和拍卖,并在本地转化的,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按照不超过成交价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80万元。
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计划
项目立项后,企业可申领最高额度为30万元的创新券。
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企业提出创新券兑现申请,审核后拔付最高额度为30万元资金。
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服务济南企业行动
对入选的各高校院所分A、B、C三类给予经费资助。
其中A类最高30万元,B类最高20万元,C类最高10万元。
政策文件
《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暂行)(济人才办(201717号)及《关于印发(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济人才办发【2018】11号)
政策,小编就介绍到这里,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请拔打以下咨询电话:
济南市人才服务局
落户申请业务电话:0531-87081605
人才分类认定业务电话:0531-87081627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31-87081612
济南市各区县(当前咨询业务:注册账户审核、落户申请业务、人才分类认定业务。)
历下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落户业务电话:88924809)电话:88152310
市中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531-82078405
槐荫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531-87954100
天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531-85872680
历城区人オ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531-88115198
长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531-87217181
章丘区人オ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531-83211471
济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531-84238716
莱芜区人力资源局
电话:0634-6218367
钢城区人力资源局(号码未注册)
平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531-87879667
商河县人オ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531-84880198
南部山区组织人事局
电话:0531-88112750
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531-8887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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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理:王丹 孙伟
制图:牛庆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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