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招委〔2011〕22号文件,关于《山东省2012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通知》,确定山东省自2012年起,建立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制度。是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1-2020年)》精神,稳步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打破目前普通高校单一的考试招生模式,建立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多元评价方式和多样化录取模式的有益探索;通过春季高考考试内容和录取形式改革,对于构建中职和高职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促进各类职业教育的全面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春季高考代替了往年的对口高职考试,允许普通高中生参加,采取正规的国家统一考试形式,其中,命题、考试、评卷、统分、录取等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
1、本科院校招生计划的增加,使得中职生通过参加春季高考念本科的机会增加;
2、普通高中学生多了一次高考的机会;
3、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可以相互兼报。
二、考试科目
春季高考各科满分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80分,专业理论基础200分、专业实践基础230分,总分为750分。
三、招生专业
15个招生专业类别:机电、计算机、财经、商贸、种植、养殖、建筑、服装、文秘、餐饮服务、幼教、医学、护理、化工、煤炭。
机电类涵盖的专业: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加工、汽车维修、农业机械、电气技术、电工电子、电机与变压器、家用电器等。
四、理论考试时间
2015年我省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考试时间为5月9日至10日。
五、技能部分
技能部分的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定的主考院校分别组织实施,31所院校分别承担了20个专业类别的技能考试工作,时间安排在3月11日至30日进行,各类别具体考试时间由主考院校确定。“技能”科目考试将增加技术技能含量,分值为230分,按考生实际得分与“知识”部分各科实际得分一并计入考生总分。
六、春季高考学生需具备的条件
2015年在读高中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端正、有上进心、有志气升入大学;2015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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