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师范学校创建于1949年11月,直属枣庄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领导,是全市唯一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按照市政府安排,我校于2012年7月暂迁入原枣庄新时代学校办学,交通便利(枣庄光明大道S580号,BRT联通换乘中心对过)。经市教育局批准,我校继续招收三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文件(鲁教师字【2009】5号)精神,全省具有中师学历幼儿园教师培养资格的学校共有8所,我校是鲁南地区唯一一所。我校是枣庄市唯一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资格的学校,所设学前教育专业为市级特色品牌专业。2013年我校学前教育专业被评为全市职业教育十大品牌专业之首。
我校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30多年幼儿园教师培养经验,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目前,枣庄市三分之二以上的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五分之四以上的幼儿园院长和合格幼儿教师均毕业自我校。
我校在省内外有近百家长期就业合作单位,毕业生供不应求,能根据学生意愿安置就业,就业有保障。随着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社会对幼儿教师的需求量无疑将会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将有更广阔的就业前景。
专 业 |
培 养 方 向 |
学 制 |
计 划 |
招 生 对 象 |
开设主要课程 |
学前教育 |
幼儿园教师 |
三年 |
300人 |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
按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方案开设相关课程(英语、计算机、声乐、键盘、舞蹈、简笔画、手工、普通话等) |
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经面试合格后实行注册入学。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9月28日。
2.报名地点:各招生组、招生联系人或枣庄师范学校
3.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张,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预交400元书籍簿本费(多退少补),并填写《枣庄师范学校2016年夏季招生报名表》。
1.凡报考我校的考生享受免学费政策。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享受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3.毕业生毕业时由枣庄师范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
4.学生入校即可参加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习,取得学前教育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毕业时也可参加春季高考,到高校继续深造。
5.自2015年起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认证,我校将统一组织、辅导学生参加教师资格证书考试。
6.合格毕业生100%推荐就业或升学。
枣庄师范学校(枣庄光明大道S5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