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艺术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烟台市一所艺术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1993年被文化部和省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1年被教育部评估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6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2022年被授予"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称号。
六十五载薪火相传,六十五载桃李芬芳。新时代的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锐意改革,与时俱进,为区域艺术教育发展和文化产业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环境一流,软硬件设施配套齐全,目前承担省特色化专业建设、省品牌专业建设、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省优秀班主任工作室等省级项目十余项。学校开设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曲表演、戏剧表演和艺术设计与制作五大专业,2023年面向全国计划招收338名学生。
烟台艺术学校招生说明
1、我校为全日制寄宿学校,考生须身心健康,具备独立生活、自主学习的能力身体条件须达到专业要求。如果发现考生有不良品行、嗜好或纹身等情况,不予录取。
2、新生入学后,试读三个月,不合格者退回原籍。
3、六年制中专班使用普通中学文化课教材,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课程,其余专业使用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材。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
5、品德优秀、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三二连读"艺术设计与制作大专班,转段成绩合格后,进入对接的烟台职业学院就读,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3+4戏曲表演专业转段成绩合格后,进入对接的山东艺术学院就读,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