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的所有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四年级在校生将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二、国家助学金标准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
三、国家助学金申办程序
1、填写申请表。每学年开学前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每学年末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发放到二年级学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报送学生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户口复印件、城市低保证明等)。
2、审核。学校“国家助学金审核小组”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在学校公示一周。
3、汇总、报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汇总,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按规定时间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
4、发放。经审批后,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卡,于学生入校一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四、建立档案
学生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学生助学金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国家助学金管理,成立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领导小组和管理发放审核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国家助学金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认真、细致。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学生助学金及挤占、挪用、滞留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