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届高考生
1、录取夏季高考文、理科和春季高考新生达到当年高考二本分数线及二本分数线以上,录取专业成绩获得本科院校合格证或达到本科院校专业分数线且文化课成绩达到音体美本科分数线以上的音体美高考生学院按照5000元/生的标准发放奖学金。
2、录取夏季高考文、理科和春季高考新生达到当年高考二本分数线80%(含80%)以上,学院按照3000元/生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3、录取夏季高考文、理科和春季高考新生达到当年高考二本分数线60%(含60%)以上,录取专业成绩获得本科院校合格证或达到本科院校专业分数线且文化课成绩达到音体美本科分数线80%(含80%)以上的音体美高考生,学院按照1000元/生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二)应届中考生
录取中考成绩达到当地中考总分70%以上的学生,学院按1000元/生的标准发放奖学金。
(一)学院录取通知书。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无法提供准考证复印件的须提供准考证号)。
(三)成绩单或从省市招生考试机构成绩查询系统截取的成绩截图。
(一)学生入学后提交资料至辅导员。
(二)新生辅导员于10月25日前,将符合条件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交招生就业处。
(三)招生就业处复核核实符合本办法的学生信息,交学生处。
(四)学生处汇总相关信息,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由学院财务审计处通过银行卡转账对学生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