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戏曲表演
培养目标:为各级戏曲表演团体培养戏曲表演、演奏等各类艺术人才。
学习科目:基本功、唱腔、化妆、武打、形体、戏曲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微机。
毕业生适应的工作领域:各级戏曲表演团体。
2、舞蹈表演
培养目标:主要学习舞蹈艺术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进行舞蹈表演和编创。为各类专业文艺团体、文化馆(站)、部队、学校及各级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舞蹈表演及教学、研究的专业艺术人才。
学习科目:舞蹈基本功、武功、民族舞、民间舞、编舞常识、艺术概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微机。
毕业生适应的工作领域:在专业文艺团体、部队、学校及各级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创及教学工作。
3、音乐
培养目标:主要学习音乐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毕业后可具有较高的演唱(奏)水平,为专业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等相关部门、机构培养音乐表演、教学的专业艺术人才。
学习科目:音乐主课、乐理、视唱、钢琴基础、形体、音乐史、作曲、和声、艺术概论;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微机。
毕业生适应的工作领域:在专业文艺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
4、工艺美术
培养目标:主要学习工艺美术基本理论,掌握装潢、广告、策划、环境设计的专业技能,为专业美术机构、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广告公司等相关机构培养实用型、复合型专业设计人才。
学习科目:素描、色彩、速写、电脑、广告、包装、CI设计;微机、语文、英语、政治、历史。
毕业生适应的工作领域:专业美术机构、学校及报社、出 版社、电视台、广告公司等相关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及教学工作。
5、社会文化艺术
培养目标: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能够从事群众文化艺术普及工作的“一专多能”的中等艺术人才。通过学习,具有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专业知识与技能、具备较强的从事群众艺术文化宣传的能力。
学习科目:社会文化基础知识、乐理、视唱练耳、钢琴、舞蹈、实用美术、化妆、艺术欣赏;语文、英语、政治、历史、体育、微机。
毕业生适应的工作领域: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文化馆(站)、少年宫、文化产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工会、团委,社会工作站等从事社会文化艺术的普及、传播工作;也可在早教机构、艺术培训机构等从事艺术辅导工作;或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管理工作;也可作为高等艺术院校的后备生。